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湘中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辦學地點: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qū)學院南路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span>
學校標識碼:3643000496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湘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yè)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學校是湖南省文明校園、文明高校,是全國職業(yè)院校傳統技藝傳承示范基地、國家工信部認定的“青少年人工智能教育師資培養(yǎng)基地”。占地面積857畝,現代化場地設施齊全,在校學生近萬名,有全國優(yōu)秀教師、“楚怡”教師教學創(chuàng)新團隊及“楚怡”教學名師等骨干力量。對接產業(yè)需求,構建養(yǎng)老托育、數字商貿、現代信息技術、文化旅游、藝體等專業(yè)群。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guī)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yè)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jiān)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確保規(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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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5年面向湖南、湖北、廣東、廣西、貴州、重慶、四川、云南、江西、安徽等?。ㄊ?、區(qū)) 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總計劃,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發(fā)展定位、社會需求及畢業(yè)生就業(yè)狀況,合理分配對口招生計劃、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及分省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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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2025年招生專業(yè)如下表所示。
說明:1.所有專業(yè)收費標準最終以地方政府部門的批復為準,具體見高考錄取后學校發(fā)放給考生的《入學通知書》。
2.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以各?。ㄊ?、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為準。
3.小學教育專業(yè)和小學英語教育專業(yè)的《教師資格證書》經教育部認定為免試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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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yè)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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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所在院系 |
學制 |
學費(每年) |
選科要求 |
外語語種 |
備注 |
570101K |
早期教育(師范) |
學前教育與康養(yǎng)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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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2K |
學前教育(師范) |
學前教育與康養(yǎng)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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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02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學前教育與康養(yǎng)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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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02 |
智慧健康養(yǎng)老服務與管理 |
學前教育與康養(yǎng)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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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03 |
社區(qū)康復 |
學前教育與康養(yǎng)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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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01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
學前教育與康養(yǎng)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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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3K |
小學教育(師范) |
小學教育與文旅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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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5 |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小學教育與文旅學院 |
三年 |
46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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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9 |
茶藝與茶文化 |
小學教育與文旅學院 |
三年 |
46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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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4K |
小學語文教育(師范) |
信息技術應用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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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6K |
小學英語教育(師范) |
信息技術應用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外語語種: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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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4 |
數字媒體技術(校企合作) |
信息技術應用學院 |
三年 |
506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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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06 |
影視動畫(校企合作) |
信息技術應用學院 |
三年 |
90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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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17 |
人工智能數據工程技術(校企合作) |
信息技術應用學院 |
三年 |
506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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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所在院系 |
學制 |
學費(每年) |
選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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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10K |
體育教育(師范)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三年 |
46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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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16 |
體育藝術表演(校企合作)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三年 |
825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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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03 |
運動訓練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三年 |
46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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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07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三年 |
46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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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數字商貿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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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704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數字商貿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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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702 |
跨境電子商務 |
數字商貿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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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8K |
音樂教育(師范)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44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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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9K |
美術教育(師范)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44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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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02 |
視覺傳達設計(校企合作)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825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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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02 |
舞蹈表演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7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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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01 |
音樂表演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7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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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0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校企合作)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825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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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04 |
產品藝術設計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三年 |
7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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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02 |
黨務工作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三年 |
3500元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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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三條???考生意愿和錄取順序
1.學校遵循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專業(yè)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排序。若所報專業(yè)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3.學校認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4.學校按1:1的比例進行投檔。
5.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同分排序規(guī)則: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排序;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同分排序規(guī)則:以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成績的高低依次排序。
6.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7.外語語種。小學英語教育專業(yè)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yè)不限,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8.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yè)按省教育考試院最新規(guī)定來計算綜合成績,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專業(yè)志愿擇優(yōu)錄取。
9.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在校學生如需轉專業(yè)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的規(guī)定及《湘中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第十五條??學校的獎、勤、助、貸政策及相關程序: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資助金和校內獎學金,除此之外,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開展勤工儉學。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等方式資助貧困生完成學業(yè)的幫困工作體系。
第十六條 ?體檢要求:高考體檢的依據是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1.考生患有下列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反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y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須手術者除外)。
(2)惡性腫瘤、尿毒癥。
(3)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2.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yè):美術教育(師范)、視覺傳達設計(校企合作)、影視動畫(校企合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校企合作)、產品藝術設計。
第十七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guī)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xù)及程序、錄取資格、優(yōu)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fā)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jié)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yè)指導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qū)學院南路湘中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郵政編碼:422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9-5205077、5205117
招生咨詢郵箱:315346116@qq.com
招生信息發(fā)布網址:https://www.xzyesf.cn/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39-520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