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
浙江警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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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濱江校區(qū):杭州市濱江區(qū)濱文路555號; 臨安校區(qū):杭州市臨安區(qū)錦北街道農(nóng)林大路2559號。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臨安校區(qū)就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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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本科?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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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內(nèi)地與港澳臺地區(qū)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shù)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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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浙江警察學院 |
證書種類 |
學生修完學校規(guī)定的課程,達到學校規(guī)定的畢業(yè)要求,獲畢業(yè)資格,頒發(fā)浙江警察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獲取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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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gòu) |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貫徹執(zhí)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研究確定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gòu),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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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根據(jù)《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工作辦法》《公安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2025年涉外警務專業(yè)堅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根據(jù)各省級公安機關會同有關政策主管部門提出的由我校進行培養(yǎng)的公安專業(yè)人才需求,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歷年生源狀況等,編制分省招生來源計劃。公安專業(yè)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5%。 2025年浙江警察學院面向全國招生來源計劃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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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留計劃數(shù)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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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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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報考資格條件 |
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應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和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志愿從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6.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7.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 省級公安機關會同招生考試機構(gòu)組織開展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并認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為考生高考報名所在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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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要求 |
(一)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公安機關組織開展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未參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jié)論不合格者,不予投檔,不予錄取。 (二)政治考察主要對考生的政治素質(zhì)、思想品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以及考生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員有關情況進行考察。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報考動機、言語表達、動作反應、心理素質(zhì)等情況進行測評。體檢主要對考生的體格狀況進行檢查。體能測評主要對考生的運動素質(zhì)和運動能力進行測評。 (三)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生源地省級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gòu)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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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guī)則 |
(一)學校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后續(xù)批次錄取。 (二)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在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需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三)學校根據(jù)各省(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gòu)有關要求,確定調(diào)檔比例。在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qū)、市),調(diào)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nèi);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qū)、市),調(diào)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四)對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調(diào)檔要求的考生,學校執(zhí)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的規(guī)則。 (五)學校錄取時,若考生投檔分數(shù)相同,則同分排序規(guī)則為: 1.在非高考綜合改革?。▍^(qū)、市),文史類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shù)學、文科綜合、外語成績,理工類依次比較考生的數(shù)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成績。 2.在實施“3+3”高考綜合改革?。ㄊ校?,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成績、數(shù)學成績、外語成績、選考3科成績之和、選考3科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3科中單科次高成績。 3.在實施“3+1+2”高考綜合改革?。▍^(qū)、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shù)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shù)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 (六)學校調(diào)檔時認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門依據(jù)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學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shù)進行錄取。 (七)福建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80%及以上;山西、內(nèi)蒙古、遼寧、黑龍江、湖南、云南、寧夏7個?。▍^(qū))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70%及以上;海南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60%及以上。 (八)學校對西藏自治區(qū)和內(nèi)地西藏班高中畢業(yè)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執(zhí)行。 (九)學校對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浙江警察學院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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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涉外警務專業(yè)6900元/學年。 |
住宿費標準 |
16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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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學校愛心基金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jīng)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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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投訴電話:0571–87787295 學校招生辦公室申訴電話:0571–8778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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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wǎng)址及聯(lián)系電話 |
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www.zjjcxy.cn/zsxxw 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71–87787029,0571–87787177 招生辦公室傳真:0571–87787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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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nèi),我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對其報考資格、生源地、入警就業(yè)面向、體格狀況、心理素質(zhì)和學生檔案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二)學校本科專業(yè)學制4年。學生入學后,應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警務化管理要求。學生在校期間統(tǒng)一著警服,佩戴學員標識。 (三)涉外警務專業(yè)目前與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浙江外國語學院、韓國順天鄉(xiāng)大學等院校開展第二校園項目,學習英語、西班牙語、韓語等語種。 (四)學生在畢業(yè)時達到畢業(yè)條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報考資格條件的,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招錄公務員考試,根據(jù)考試成績,經(jīng)人民警察招錄程序,擇優(yōu)錄用。學生原則上錄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機關。 (五)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學院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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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浙江警察學院面向全國招生來源計劃
合 計 |
山西 | 內(nèi)蒙古 |
遼 寧 |
黑龍江 |
|||||||
浙江警察學院 |
小計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74 |
63 |
11 |
5 | 0 | 4 | 1 | 8 |
2 |
17 |
3 |
|
普通招生計劃 |
74 |
63 |
11 |
5 | 0 | 4 | 1 | 8 |
2 |
17 |
3 |
涉外警務(文/A) |
74 |
63 |
11 |
4 | 0 | 4 | 1 | 2 |
1 |
5 |
1 |
涉外警務(理/B) |
1 | 0 | 0 | 0 | 6 |
1 |
12 |
2 |
|||
| 福建 | 湖南 |
海南 | 云南 | 寧夏 | ||||||
浙江警察學院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3 | 0 | 8 | 2 | 3 | 1 | 13 | 2 | 2 | 0 | |
普通招生計劃 |
3 | 0 | 8 | 2 | 3 | 1 | 13 | 2 | 2 | 0 |
涉外警務(文/A) |
2 | 0 | 4 | 1 | 3 | 1 | 3 | 1 | 1 | 0 |
涉外警務(理/B) |
1 | 0 | 4 | 1 | 10 | 1 | 1 | 0 | ||
備注:
1.海南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和A類、B類。報考涉外警務專業(yè)招生計劃要求必選政治。
2.山西、內(nèi)蒙古、遼寧、黑龍江、福建、湖南、云南、寧夏8個?。▍^(qū)),招生計劃分為A類、B類。其中,報考A類招生計劃要求首選科目為歷史,再選科目必選政治;報考B類招生計劃要求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必選政治。
3.福建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80%及以上;山西、內(nèi)蒙古、遼寧、黑龍江、湖南、云南、寧夏7個?。▍^(qū))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70%及以上;海南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60%及以上。
4.遼寧招生計劃僅招收漢族學生。